“集约用海”是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是实现海域资源合理配置与科学利用的重要手段。未来,打造海上综合能源开发体系,由单一资源开发向多能集成开发转变是必然趋势,同时也具有积极意义。
“当前海洋能源综合开发尚缺乏统一规划,海洋油气、海上风电目前是作为独立资源开发,资源开发规划和批复主体不同。”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海油服深圳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郝振山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海洋油气与海上风电协同发展是促进集约用海、提升海洋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
郝振山介绍,海上油气作业矿区由国家自然资源部统一批复,而海上风电资源规划则由各沿海省份自行出台。开发模式缺乏相应扶持政策,海洋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属于新的开发模式,世界各国都还处于起步和示范阶段,在项目立项、消纳机制、税收减免、资源配置等方面都亟需配套政策支持。为此,郝振山建议:
统筹海域开发管理,推进海域资源共用。
建议统筹海洋功能区划,将海上风电和海洋油气区块纳入国家统一规划。对于油气作业与海上风电重合的区块统一审批,对于已开发油气田矿区出台相应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指导意见,鼓励海洋油气企业参与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推动海资源共用,实现资源从专有型向共享型的根本转变。
加强示范项目引领,加快海洋强国建设步伐。
建议主管部门加大指导力度,以示范项目为先导,明确示范任务和建设目标,积累经验后再大规模发展。未来还可结合海洋能、海上风电制氢和海洋牧场等领域,实现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与融合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
加强产业链培养力度,推进产业链融合发展。
目前的产业链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我国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需求,建议“十四五”期间,借鉴海洋油气工程技术和经验,发展海上安装运维装备,从设计、制造、安装、运维等方面全面提升海洋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我国海洋油气主要分布在沿海大陆架上,部分矿区与沿海各省份海上风电开发区块重叠,采用联合开发模式,可以统一规划海洋资源,从而提升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效率。
海洋油气与海上风电协同发展是提升海上风电开发经济性的重要途径。在平价条件下,海上风电开发受到经济性制约,而协同发展可以实现设施共用、发电直供、协同维护等,对降低海上风电投资、缩减运营成本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是提升项目经济性的重要途径。
海洋油气与海上风电协同发展是海上油气绿色发展的现实需求。我国海上油气田采用透平发电机组自发电为主的供电模式,伴生气缺口越来越大,同时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海洋油气开发亟需突破传统原油或燃气透平自发电模式,以实现安全、高效、绿色开发。
海洋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具有广阔的前景和优势,包括中国海油在内的众多石油公司纷纷加入探索行列。作为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中国海油具有丰富的海工经验、完备的技术体系、资源配套、人才队伍和管理体系,目前正规划推进国内首个规模化集中式海上风电及综合能源应用示范。未来中国海油将以技术、投资和需求等多维度牵引,全力带动我国海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链不断迈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