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莒县小店镇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作用,创建和合社会治理中心,注重发挥小店司法所与前锋法律服务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的作用,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的推进了基层法治建设。
一、聚焦融入中心,打牢“两所共建”根基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司法局小店司法所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小店实践,全力构建镇、新村、村三级调解平台,探索形成“和合”调解品牌,有力助推了“和合如家小店”建设。
“枫桥经验”是依靠党的基层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创新之举,历经60年发展,愈加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成为“党政助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基层社会治理时代旗帜。“和合”是小店镇的红色横山文化底蕴,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理念,与调解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具有广泛的群众认知度。立足新的职能定位,自觉将人民调解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是司法行政贯彻落实机构改革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基于以上考量,小店司法所在镇、新村、村三级调解平台建设中,推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和合”调解品牌,法律顾问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身份参与其中。
(一)建好镇级层面“和合”社会治理中心。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主动参与小店镇“和合”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原则上与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一体运行,通过“多中心合一”模式,实现群众进中心找平台,有问题快解决。将综治、司法、信访、法庭、法律顾问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社会组织力量,全部协调进驻中心、集中办公,负有调解职能的行政部门,如派出所,应急中心、执法中队、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人社所、群团组织、商会调解组织、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农商行等部门采取轮驻和随叫随驻。建立综治指挥平台,协调、指导、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依托人民调解工作在前、司法保障机制在后的递进式矛盾过滤体系,对口精准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站设在其中,新村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自然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
(二)建强新村层面司法行政工作室。结合新村建设,配套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明确其统筹联动化解矛盾的职责定位。针对“因人”“因事”“因情”三类矛盾纠纷,统一登记受理后,根据纠纷性质、涉事范围及复杂程度,分级处置。简单纠纷可交由村调解员、网格员处理;一般纠纷邀请镇中心直接委派人民调解员处理;跨新村、跨行业重大复杂纠纷、群体性纠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则由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集体研判、合力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成功的纠纷,直接在镇中心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申请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三)健全村级层面公共法律服务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在自然村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一是推行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联席坐班制度,实行“网格化+法律顾问”机制,全镇聘请7名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施展才能提供平台,推动网格员调解员工作提档升级,弥补传统调解专业不足的能力短板。通过村调解员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把听到的看到的社会问题、矛盾纠纷、诉求意愿等社情民意在点上反映出来,建立真实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二是村法律顾问实施“五个一”行动,对自然村网格员(调解员)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包括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材料归档等;组织村网格员将调解搬到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变“坐堂”调解为上门调解,实现了群众“吹哨”,调解“报到”,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每年选取与村民生产生活以及治安状况相关的法律法规,给村民上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课或以案释法;主动为符合援助的困难群众提供一次法律援助;为推进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三资”私自占用、降低承包、承包期过长及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费长期拖欠等突出领域,为村(新村)两委提供一次专业的法律意见。
二、聚焦助决策、防风险,有力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
(一)落实四项制度,优化调解环境 一是落实列席联席会议制度。司法所所长列席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积极参与镇行政决策过程,并充分发表意见,为决策把好法律关,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从源头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去年以来,先后列席镇党委政府工作会议52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68条。
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聚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府协议三个重点领域,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流程,明确审查范围标准,促进镇政府依法行政。拓展三个审查方向,即在镇级层面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新村和集体经济组织拓展延伸,指导村法律顾问为重大财务决策、村规民约制定修订、重大村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去年以来,指导制定修订村规民约16个,向镇村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118份,并对以往缺失合同进行了完善。
三是落实行政复议联系员坐班制度。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复议决定、说理力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员,在“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开设咨询窗口,保障基层群众不出镇就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从源头上防止行政争议“外溢”,畅通民情民意的合法表达渠道。今年已接受群众行政复议咨询3起。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依法监管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协调将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第二协作区工作室设置在镇“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聘请3位社会监督员,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参与乡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让老百姓通过实实在在的行政执法活动,感受法治尊严,增强法治意识。
(二)把准五个切口,有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围绕基层自治把准切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一约二团三会四公开”特色工作载体。“一约”即修订完成村规民约,“二团”即成立道德评议团、公共法律服务团,“三会”即成立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移风易俗促进会,“四公开”即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有效助推新村、自然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提升基层群众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性。
二是围绕基层法治把准切口。以建设“和合小店”为抓手,深入开展“宣、调、帮、促”四位一体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培养“法德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每月20号召开调解员例会,送法普法到村民,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围绕法德结合把准切口。注重德治教化作用,积极参与“创新小店”“活力小店”“信用小店”“法治小店”“幸福小店”建设,德润人心,教化群众,减少矛盾,增进和谐。积极参与滨水公园建设,将法治、德治元素有机融入公园配套设施,形成了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应急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体育广场“五位一体”的法德教育阵地。
四是把握智治“切口”。织密镇、新村、自然村、组、巷、户六级防护网,按照户入巷群、巷入组群、组入网格群、网格入村群、村入新村群、新村群主入镇群要求和标准,查漏补缺,做到户户入群,群群相连。利用六级微信群矩阵,宣传政策法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纾解老百姓的烦心事。
五是把握心治“切口”。以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契机,将心理健康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在“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设立心理服务室,在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大嫂调解中心心理咨询室,在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群众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营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构建“所村一体”机制 着眼“治未病、强预警、重自疗”,由村党支部带头、司法所支持、社会协同、全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基层自我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降低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每月25号为议事学习日,在完成党委政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然村对法律的实际需求,司法所做好订单式精准法律服务。组织党员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和治安巡逻。落实镇全科智慧网格化要求,提高村“两委”依法处理基层事务、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聚焦调矛盾、化积案,有效嵌入基层治理体系 (一)构筑特色民调渠道 一是网格化+大嫂调解。发挥农村大嫂耐心、细致、亲和力强的优势,在全镇设立1个镇级家事调解室、9个新村家事调解室、62个自然村群众说话室,对赡养、抚养、继承、婚姻等各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二是网格化+夕阳红调解。发挥退休老干部人脉熟、情况熟、资历老、威望高的优势,在每个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成立“夕阳红调解室”,动员和组织退休老干部参与到人民调解中,调事说事,以案释法,为家乡和谐稳定贡献余热。
三是网格化+老兵调解。发挥革命老区深厚的军民鱼水关系优势,弘扬拥军爱民传统,联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和合”中心成立“老兵调解室”,整合退役军人资源,选拔优秀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针对涉及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矛盾纠纷,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去年以来帮助化解信访案件10件,化解积案11件。
(二)筑强法德并举渠道 坚持“统一组织、多方共育,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类培育,统一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网格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法德十进”活动,为每户培育一名法德明白人,形成“骨干带全家、家家讲德法”的局面,提升社会基本单元——家庭的道德法律素养。指导推动每个村建一处法德文化阵地、一处法德讲堂,评一次守法弘德典型,着力打造德法同行的文化生态,推进“法德小镇”建设,滋养良好的民风乡风,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
(三)畅通多调联动渠道 利用“12345”热线、镇长热线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依托“和合”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分类处理,坚持人民调解走在前,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专调解配套紧跟,推动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全面提速。
(四)连接“三治”结合渠道 紧扣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突出人民调解的自治特性,将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完善乡村自治善治的重要任务,推出“公共法律服务、理论宣讲服务、政策宣传服务、文明践行服务、移风易俗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健康关爱服务、文明惠农服务、家庭教育服务、扶贫济困服务”等十大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一网揽尽”,寓治理与服务之中,通过主动有效地治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五)广铺百姓说事渠道 在每个自然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立百姓说事点,通过村网格员、大嫂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了解群众真实想法,探索主动进户查访、主动进户接入、主动进户调处,主动进户宣传的“进户式”工作法,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村庄和美,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程奠定了良好的综治“枫”景。
主动进户查访,实现家事纠纷底数清。突出网格员、调解员、法律顾问常态进户排查“无死角”,重点发挥网格员“前哨作用”坚持日巡查和入户排查相结合,做到全面排查不漏一户。
主动进户接入,达到家事纠纷全预警。加强对易引发案件的矛盾纠纷的研判和把握,梳理共性行为、发案征兆、诱发因素,建立矛盾纠纷智能预警系统,设置家庭暴力、婚外情、邻里矛盾、扬言报复、重新犯罪、特殊人群等量化指标,利用“三平台”实现全量汇聚预警信息。
主动进户调处,做到家事纠纷全化解。“和事佬”进户,让情绪心态类纠纷柔性化解、“调解员”进户,让生活压力类纠纷委托化解、法律顾问进户让积怨难调类纠纷依法化解,针对家庭暴力、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因素导致婚姻关系难以为继的积怨难调类纠纷,在前两次调解的基础上,坚持走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采取“劝和”与“劝离”相结合的方式,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依法有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主动进户宣传,确保家事纠纷全巩固。家事纠纷反复性强、巩固难,预防是重点。我们把法治思维贯穿化解家事纠纷全过程,强化法治引领,用良法善治巩固调处成果,常态化开展“化一案,讲一法,明一理”活动、开展“进户送法”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理念走入寻常百姓家中。
(六)对接乡村振兴渠道 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新要求,将人民调解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在社会治理网格全部配备调解信息员,实现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预防、第一时间调处化解。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调整人民调解工作重点,不断拓宽调解服务领域,深化调解服务内容,以调释法,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两所共建”有效整合了硬件资源和人力资源。以“会诊”和“面诊”的形式开展工作,精准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为平安小店,法治小店建设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