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做好职业教育法实施工作,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有关部署,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加强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教育部决定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的培育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探索适应中职学生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机制、方法,培育建设一批班主任工作室,推动各地各中职学校进一步提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优秀的班主任工作队伍。
二、建设任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地区中职学校,对照《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加强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
1.完善建设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室建设的主管校领导、责任部门、建设主体和负责人,德育、教务、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团委、后勤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制订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建工作团队。根据班级建设管理实际需要,组建规模适宜,年龄、教龄、班主任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及任教课程专业、研究领域、学缘等结构合理的工作室团队。校级工作室以本校班主任教师和作为班主任培育对象的教师为主体,校内外其他方面专家和教师为补充。
3.创新建设模式。深入分析师徒结对、专题任务驱动、专项课题引领、专门课程培训、模块化团队协作等做法的经验、成效和特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围绕班主任工作室定位和总体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兼容并包,创新探索时代特征鲜明、职教特色明显、实际运转有效、预期成果丰富的工作室建设模式。
4.丰富工作载体。围绕班主任沟通交流、政策传导、理论学习、课题研究、专题研讨、跟班见习、带班实践、专项培训、观摩展示、互评互鉴、压力疏导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拓展平台、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推动工作室建设走深走实,实现理论学习、工作研究、育人实践和班主任成长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工作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支持力度,指导推进本地区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等,组织本地区班主任工作室加强沟通协作,深化共建共研共享。
2.各中职学校要充分认识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工作室建设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班主任工作改革创新,提升育人质量。
3.要做好有关工作成果的积累、汇聚和共享,成果形式主要包括:(1)有效的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模式、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工作室建设工作特色品牌、载体;(3)典型班主任工作法、育人实践典型案例;(4)有较大影响力的班主任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班主任工作研究、实践成果等。
四、其他
教育部将汇聚工作室培育建设成果、典型案例,纳入中职德育工作队伍培训、全国性活动宣传展示等,通过有关媒体、“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介宣传,面向全国中职学校推广应用,还将开展班主任工作室研讨、交流、共享等方面活动。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工作室建设情况信息表(附件2)、1—2个典型案例(3000字以内)、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鹏 刘俊 010-66096478 66097145
电子邮箱:zcsdyc@moe.edu.cn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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