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研究总院)“海智荟”科技创新特区启动大会在京举行,打响了研究总院新一轮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发令枪”,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强基解卡实现更大突破,在助力中国海油高质量发展上做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张玉卓提出坚持出资人政策“应给尽给、能给尽给”,支持企业打造科技创新政策“特区”。研究总院坚持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正式启动“海智荟”科技创新特区建设,进一步激发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活力,加速高水平成果产出,助力实现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到成果转化的一体化贯通。
“海智荟”科技创新特区以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动能,聚焦海上油气增储上产、数字化和新能源两个转型、科技创新攻关和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卡点”,在特区内设立科研组织区、成果转化区、聚才育才区、协同创新区,突破性建立高端智力资源使用为核心的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实施科研经费专项投入机制和科研经费“包干制”,制定基础研究评价和奖励以及商务采购新机制,全面支撑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转化。
设立科研组织区,强化基础研究引领
科研组织区进一步完善了“项目长负责制”系列化制度体系,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强化首席专家技术负责制,深化赋予项目长“选人用人权、绩效考核权、研究自主权和经费执行权”。不断健全科研项目容错机制,允许科研探索失败,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热情。
科研组织区打破现有项目合作模式,构建高端智力资源使用新机制及配套制度,从合作对象、准入机制、资源获取流程、履约考评、风险管理、履约后评估六个方面实现对联合单位和供应商类资源的管理模式突破,建立与自然人资源合作的新模式,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及其团队加入基础研究项目开展合作攻关。
科研组织区首次设置基础研究奖,在中国海油范围内先行先试,进一步引导科技人员摒弃浮夸、祛除浮躁,坐住坐稳“冷板凳”,为高水平基础研究保驾护航。
设立成果转化区,提高创新转化效率
成果转化区遵循科技创新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实施合作研发成果权益共享,充分保障外部人才智力贡献。对进入科技创新特区的项目合作方开展原有知识产权作价认定,赋予适当权益比例。
成果转化区建立项目全成本、全要素核算体系,按成果权益比例开展收益分红、作价投资,加速实现科研成果产品化、产业化。
成果转化区积极盘活现有知识产权,通过授权、转让、作价入股、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外部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促进具有推广价值的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转化落地,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对相关职务发明有关技术人员实施奖励,进一步激发创新热情。
设立聚才育才区,打造卓越人才队伍
聚才育才区秉持人才优先的发展理念,坚持分层分类,上下联动,厚培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突破固有的薪酬模式,对于高层次人才采取议薪制,依据其市场价值和贡献灵活调整薪酬水平,加大人才吸引力。
聚才育才区探索柔性引才机制,打破地域、领域限制,通过项目合作、短期聘用、人才租赁等方式,实现人才共享。
聚才育才区搭建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才共育大平台,与多所战略合作高校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与系统内一线生产单位建立“人才区域工作站”,与系统外单位试点建立“人才交流点”,突破壁垒实现育才资源共享。
设立协同创新区,构建高水平支撑平台
协同创新区强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与巴西里约热内卢大学工学院联合研究院建设并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共同聚焦深水油气,开展技术研发合作,探索打造首个国际科技创新联合体,积极推动成立中国海油巴西深水技术研发中心。
协同创新区强化国际合作资助项目申报,探索设立中国海油主导的Sponsor项目,设立实验室主任基金,面向海内外发布选题,吸引国内外研究团队智力输入。
协同创新区强化开放型实验室建设,构建“实验室联盟”,加强中国海油内外部实验资源统筹,实现实验资源共享、设备动态管理、内部采购提速。
目前,首批5个“入区”项目已启动实施,成功吸引到海内外高水平技术专家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开展联合研究。
“海智荟”科技创新特区的实施将更好的发挥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发动机”作用,加速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效活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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