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美颜灯”能够改变生鲜色泽,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防止消费者受误导而遭受权益损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出了规定,自12月1日起禁用生鲜灯。
新规生效前,民权县程庄镇相关部门根据《办法》实施细则,不断抓落实、促成效。12月4日,记者走进民权县程庄镇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蔬菜、肉类、水产等等生鲜食品售卖处生鲜灯已然失去“踪影”。
走进程庄镇三和慧生活超市内,买菜的居民对比、挑选,来来往往;商户们介绍、称量,忙忙碌碌。记者发现,肉类、蔬菜等生鲜产品熄掉了“美颜”生鲜灯后的确不再特别“养眼”,但这份真实依然吸引了不少民众前来选购。
“没了生鲜灯,可算是能好好选选了,这好肉赖肉可不能只买完了才能看出来!”一位买肉的阿姨对新规的实施非常满意。其实,禁用生鲜灯,意义可大着呢。
使用白炽灯一是能够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对比、挑选在购买之前,避免买到劣质生鲜;二是保障食品安全,强化监管部门对生鲜食品的管理和售卖约束,防止不良商家以次充好;三是提升本地商户经营诚信度,促进本地生鲜食品市场良性发展;四是提升本镇文明幸福水平,在人民满意下真正点亮“文明幸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