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
公开考核招聘
高层次教育人才40名(含2名校级干部),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
没有编制的录用后可办理入编。
此外,
符合成都高新区金熊猫教育人才政策的,
还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奖励。
成都高新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212所,基础教育规模在成都市“5+2”城区最大,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义务教育质量在2022年四川省监测中各项指标全省第一,公办名优高中覆盖率100%,高中招生质量和高考成绩位列全市前列。
2023年成都高新区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5.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6.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等院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7.符合以下业务条件之一:
(1)具有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3)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4)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5)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6)2018年11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7)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
8.年龄要求。
(1)符合业务条件(1)-(3)项的人员,年龄条件为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业务条件(4)-(5)项的人员,年龄条件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业务条件(6)-(7)项的人员,年龄条件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
6.截至2023年12月8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7日09:00至12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以指定电子邮箱的收件显示时间为准),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制作成1套彩色PDF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dgxjy2023@163.com,邮件以“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命名(例如:张三-本科-中小学高级教师-应聘0200X岗位)。
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资料:
1.《报名表》(“本人声明”栏须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获得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本公告中所要求业务条件(1)-(7)的对应材料。
微信扫描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附件3),完成2023年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请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一致)。
(三)报名要求
报名信息必须如实、详细、准确,上传材料必须完整、清晰,一次性发送至报名邮箱。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考核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若仍然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二)考核方式
中小学校级干部、教研员岗位(02001-02003)采用评课、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评课、答辩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的,以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专任教师岗位(02004-02015)采用讲课、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讲课、答辩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的,以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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