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深刻理解亲清政商关系的内涵,要把握好“亲”与“清”的辩证关系。“亲”和“清”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从制度层面明确政商交往的边界和尺度,实现政商交往“亲而有度不逾矩,清而有为不疏远”。
亲清政商关系的出发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本质是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和政府“看得见的手”这两只“手”的作用。企业经营绕不开政府行政审批。真正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政府和市场各就其位,各司其职。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善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又要让政府勇担责任,更好发挥作用。亲清政商关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审批效率的高低、政务服务质量的优劣。
所谓“亲”,是政府和民营企业“面对面”,做到亲商、富商、安商。政府要通过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拖,真正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让审批速度更快、流程更优、材料更简,从而实现“让企业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所谓“清”,是政府和民营企业“背靠背”,秉公用权取信于民。要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缩小权力寻租空间,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做到政商关系有交集不交换、有交往不交易。只有从源头上预防审批腐败,才能实现“阳光审批”。
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是清晰界定政商交往的模糊地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践行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履行责任清单(法定责任必须为),明确界定了政府能干什么、该干什么。对政府而言,权力清单明晰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或行政职权,责任清单明晰了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权力边界就得以规范。对企业而言,则需依据负面清单投资经营,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释放经营主体的活力和企业发展的动力。哪些事找“市场”,哪些事找“市长”,应当是明确而清晰的。
通过约束自由裁量权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主要目标。要让审批服务可见、可查、可信,消除行政审批暗箱操作生存的“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可预测、可管控、可追溯,有助于政商交往在依法依规、界限清晰、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良性互动。一方面需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紧抓“窗口单位”,通过提供标准化政务服务,规范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审批。另一方面,应划清底线和红线,让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解除公职人员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在服务民营经济的过程中放下包袱、担当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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