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报集团主管主办

中国企业信息交流平台

微博 微信

关于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的公告

2022-07-18 10:35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次阅读
 
关于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的公告

关于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的公告

2022年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2022年6月23日

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含金银箔粉食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加工制作的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用于销售的食品。

  第四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原辅料采购控制,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

  第五条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加强进货查验,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管理,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的餐食。

  第六条 食品进口商应当依法进口食品,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金银箔粉。

  第七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禁止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第八条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不得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

  第九条 相关广告主体在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

  第十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得生产销售含金银箔粉的食用农产品,不得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炒作食用农产品。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海关,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监测,发现违反本规定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和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现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海关发现进口商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应责令其销毁或退运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已经进口的,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进口商立即停止销售,实施召回,进口商拒不召回的,海关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适时组织专家解读含金银箔粉食品的安全风险,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第十六条 各相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营养健康教育,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第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等违法行为的,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点赞()
上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2022-07-11
下一条: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07-21

相关稿件

税务部门持续曝光虚开骗税典型案件 对涉税违法行为“零容忍” 2022-02-17
关于专利侵权判断中“为生产经营目的”的认定 2021-06-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严处置冬奥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2021-12-0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企业标注乳制品食用期限的公告 2021-11-04
创新“1341”工作法 助推“党建+生产经营”落地 2022-06-23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报 中国社会经济网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新浪财经 凤凰财经 中国报告基地 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 杭州网 中国产经新闻网 环球企业家 华北新闻网 和谐中国网 天机网 中贸网 湖南经济新闻网 翼牛网 东莞二手房 中国经济网 中国企业网黄金展位频道 硅谷网 东方经济网 华讯财经 网站目录 全景网 中南网 美通社 大佳网 火爆网 跨考研招网 当代金融家杂志 借贷撮合网 大公财经 诚搜网 中国钢铁现货网 证券之星 融易在线 2014世界杯 中华魂网 纳税人俱乐部 慧业网 商界网 品牌家 中国国资报道 金融界 中国农业新闻网 中国招商联盟 和讯股票 经济网 中国数据分析行业网 中国报道网 九州新闻网 投资界 北京科技创新企业诚信联盟网 中国白银网 炣燃科技 中企媒资网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滨州东方地毯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喜来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