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质资源关系国家粮食安全,被誉为农业“芯片”。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普查安排,在2021年至2023年,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截至2023年末,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初步摸清了资源家底。
农业种质资源是现代种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性战略资源,在传承中华农耕文明、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种质资源与粮食安全息息相关。作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的坚实基础,粮食安全是最基本的安全,现阶段至少包括来源安全、总量安全、质量安全和供需安全等多重含义。目前,我国已颁布《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等多项政策,并修订了《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我国农业种质资源分类登记工作优先从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逐步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其他主体延伸。农业农村相关部门也定期发布种质资源登记信息,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立足我国种质资源普查情况,应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推进农业“芯片”的保护利用。
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的抢救性收集,完善保护名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气候变化、商品良种大面积推广、国外畜禽品种引进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品种消失,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明显减少。对存在的濒临灭绝风险的种质资源应进行抢救性收集,及时保护,完善保护名录。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完善野生品种、地方品种保护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实现在保护中有效利用,在利用中安全保存,激发种质资源创新动力。
收集引进的农业种质资源,做好保存和全面监测。利用逐步建立的种质资源长期库、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对作物种质资源开展基本农艺性状鉴定、信息采集、编目入库。利用超低温、DNA保存技术、预警技术等,对现存库资源开展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定期繁种更新,维持种质资源活力。对不同保存类型的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开展活力和数量监测,定期繁殖更新,保证库存种质资源安全。
种质资源的保存离不开农民的世代传承,农民育种改良使植物遗传资源得到交换和使用。如果缺乏传统育种供给,现代种业将丧失物质基础和材料前提。虽然在新品种中引进和合成遗传多样性,使现代育种技术创造了更多食用作物品种,但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小农群体仍占农业人口绝对数量。如今越来越多“藏种于民”的在地实践,进一步肯定和保护了农民在育种改良方面的贡献和权益。
推进种质资源惠益共享,促进高效利用。《“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到2025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分发共享能力大幅度提高。2023年出台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试行)》,规范资源申请获取的条件、程序、数量和具体要求,建立资源利用反馈和利益共享机制。可以预见,我国将继续推动国家种质资源惠益共享,及时发布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通过试点项目探索经验,逐步完善我国农业种质资源的惠益共享机制。
在摸清资源家底的基础上,种质资源登记、保护、获取和共享规范体系创制需求更为迫切。保护种质资源是发展农业、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保护好我国农业“芯片”,才能支撑农业科技创新、生产可持续发展和产业发展,攀登全球现代种业高峰。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董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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