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扎牢风险防控网络,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3年秋天,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期间先后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同构成“一带一路”倡议。8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发起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设立丝路基金;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总结历史经验,为新形势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借鉴;在出国访问和国内考察期间,亲自关心推动“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在多边国际场合号召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出席三次工作座谈会,高瞻远瞩、把脉定向,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擘画蓝图;等等。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共建“一带一路”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落地生根、持久发展,从绘就一幅“大写意”到绘制精谨细腻的“工笔画”,走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的光明大道。
8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统筹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把基础设施“硬联通”作为重要方向,把规则标准“软联通”作为重要支撑,把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作为重要基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截至2021年9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到10.4万亿美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截至2021年10月底,中欧班列已铺画73条运行线路,通达欧洲23个国家的175个城市,累计开行超4.6万列。截至2021年11月,我国已与14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提高了国内各区域开放水平,拓展了对外开放领域,推动了制度型开放,构建了广泛的朋友圈,探索了促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实现了同共建国家互利共赢。
当前,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共建“一带一路”面临的新形势。总体上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改变,经济全球化大方向没有变,国际格局发展战略态势对我有利,共建“一带一路”仍面临重要机遇。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激烈竞争前所未有,气候变化、疫情防控等全球性问题对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前所未有,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环境日趋复杂。
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夯实发展根基”、“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统筹协调”五个方面,对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要夯实发展根基,深化政治互信、互联互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人文交流;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稳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加强抗疫国际合作,深化生态环境和气候治理合作,深化数字领域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考虑和谋划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衔接,优质打造标志性工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落实风险防控制度,探索建立境外项目风险的全天候预警评估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教育引导我国在海外企业和公民自觉遵守当地法律,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年度重点工作等协调把关,有关部门统筹落实好境外项目建设和风险防控责任,地方找准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定位。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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