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累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工作,目前中央企业已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企业依法开展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整体负债率较2016年降低2.2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占比连续实现“九连降”……经过五年持续努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资委13日举行的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的信息。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复杂,需要把强法治、防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心任务,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力争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在中国移动等5家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于2018年印发央企合规管理指引,此后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
据他介绍,中央企业已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出台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业务开展全过程。其中不少企业还探索构建法治框架下的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协同运作机制,着力打造“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
除了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外,近年来国资央企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在依法治企、风险管控、监督问责等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88家央企集团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90家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已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比2015年增长60%,专业化率超过80%。
“立足规范管理、严控风险,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翁杰明介绍说,“十三五”时期,央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法律审核把关要求,累计审核近600万项。
同时,国资央企强化监督问责,扣紧国资监管最后一环。“先立规矩后办事”,加快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2件;树立“雷区意识”,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实时动态监管,持续推动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和出清,针对金融衍生业务、信托、基金等及时提出风险管控要求;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风险防控不力等行为的问责力度,组织或督促中央企业核查违规问题,年均责任追究上千人次。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全力做好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翁杰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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